毕业生如何将档案落在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省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发布时间:2019-08-23 11:57:01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
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中心签定协议,学校根据协议书制定就业方案,将毕业生派往中心。档案转入中心后,与人才中心签定档案管理合同,并享受人事档案委托管理的各项服务。
通过中心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,可以将户口落在中心的集体户口。毕业生须提交的材料有: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、报到证(原件及复印件一份)、户口迁移证明、长春市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、常驻人口登记表、一寸黑白照片(身份证)一张。
通过中心办理就业手续的党员毕业生,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党委,编入相应的党支部,参加组织生活,交纳党费。
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:0431-84657571、84657572
吉林省人才联系电话:0431-85611150
长春市人才联系电话:0431-88547374
如毕业生想将档案落在其它地区,请与当地人才中心联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