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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江苏徐州医科大学管理人员招聘7人公告

发布时间:2019-11-19 00:00:00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 分享
徐州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
  因工作需要,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,徐州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
  (一)报名条件
  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品行,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;
  2.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  3.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、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;
  4. 本科和硕士均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,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;
  5. 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(1992年7月1日后出生),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(1990年7月1日后出生);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(1990年7月1日后出生),非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(1988年7月1日后出生);
  6. 国内应届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20年毕业并且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。国(境)外同期毕业人员,指在国(境)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,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,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,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;
  7. 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。
  (二)岗位需求
  详见附件1。
  二、报名
  1. 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17:00(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),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,逾期视为报名无效。
  2. 报名方式:通过网络进行,不接受纸质材料。
 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(zhaopin@xzhmu.edu.cn),发送邮件主题务必以“应聘岗位代码+姓名+毕业学校”格式注明;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均需以应聘者姓名重命名,邮件大小不超过5M。
  报名注意事项:本次招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,多报视为报名无效。
 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,材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:
  (1)《徐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2);
  (2)证明材料(需按顺序放入同一个word文档):
  ①个人详细简历;
 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;
  ③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;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和驻外大使馆出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扫描件;
  ④应届毕业生提供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扫描件。
  (3)以上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。
  5.资格初审:人事处联合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,发送初审通过邮件,时间自3月2日至3月3日。
  6.初审通过人员请于3月6日下午3点前扫描初审通过邮件中缴费二维码缴纳公开招聘报名费100元。
  7.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,凡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  8.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  (1)现役军人、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;
  (2)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,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;
  (2)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  (3)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。
  三、考核程序
  (一)笔试
  1. 笔试开考比例为1:3,如未达到开考比例,将取消(或核减)该招聘岗位,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告。
  2. 笔试为闭卷考试,满分100分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、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、文字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。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。
  3. 笔试考试成绩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,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。
  (二)资格复审
  1.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,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:3比例组织参加资格复审,如某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3人,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。资格复审由人事处联合相关用人单位进行。
  2.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依次递补。
  3. 资格复审通过者名单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。
  (三)面试
  1.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,满分100分,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,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。
  2. 面试形式:结构化面试。
  (四)心理测试
  1. 面试结束后,在合格人员中,根据总成绩,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。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
  2. 因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依次递补。
  (五)体检
  1. 心理测试考试通过人员参加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,视为放弃体检。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,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。
  2.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依次递补。
  (六)考察
  1.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,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,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。
  2.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依次递补。
  (七)公示
  根据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
  四、聘用
  1.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实行人事代理制,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并签订聘用合同。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职定级;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终止聘用关系。
  2.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:
  (1)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;
  (2)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告知期限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/聘用关系证明者。
  五、时间安排
  1. 准考证领取时间:3月9日下午三点
  2. 笔试时间:3月10日上午
  3. 资格复审时间:3月11日下午
  4. 面试和心理测试时间:3月12日
  5. 体检时间:3月13日上午
  六、招聘政策咨询
 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。
 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0516-83262032
  联系人:王老师 谢老师
  七、招聘工作监督
  徐州医科大学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。
  电话:0516-83262246
  徐州医科大学
  2019年11月19日